? ? ? ? ? ?2024年4月3日,珠海市公安局發出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安全指引,明確珠海市全區域納入無人機管控區,單位和個人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,應依法登記,合規飛行,不得危害公共安全。對于違法違規飛行,公安機關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;構成犯罪的,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? ? ? ? ?無人駕駛航空器,俗稱無人機,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、自備動力系統的航空器,按照空機重量、起飛重量、飛行速度等性能指標劃分為微型、輕型、小型、中型和大型。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《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明確指出,無人駕駛航空器依照國家規定實行實名登記管理制度。公安機關負責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公共安全管理,協助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登記管理制度。根據《條例》規定,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不分類型和重量,其所有人都應當按規定在進行實名登記。對違反本《條例》規定,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的,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,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。? ?
? ? ? ?此外,包括真高120米以上空域、空中禁區、空中限制區及周邊空域、軍用航空超低空飛行空域、機場及周邊區域、軍事禁區、重要革命紀念地等區域為管制空域。如需在管制空域范圍內飛行的,需提前向對應飛行管制分區的空中交通管制機構提出飛行申請,得到許可后,方可飛行。
? ? ? ? 珠海警方提醒,無人機所有人應當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綜合管理平臺(UOM平臺)進行實名登記,取得登記標志。珠海本地持有或在珠海本地進行飛行活動的無人駕駛航空器,在UOM平臺(https://uas.caac.gov.cn)做好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登記工作的同時,需通過“珠海市無人機信息采集二維碼”填報無人駕駛航空器及相關機主人員信息。請廣大無人機使用者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,切莫存有僥幸心理,堅決杜絕“黑飛”等違法違規行為。?